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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平市教育学会 关于会员重新登记与发展个人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所 来源:转发 时间:2015-05-18

各县(市、区)教育学会、市直各学校及直属单位:

为了把教育学会广大会员的教育科研成果及时搜集上来,并把他们的优秀科研成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四平市教育学会愿意为会员搭建展示教育科研成果的平台。为此,四平市教育学会依据本学会章程,在原个人会员重新登记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本年度发展新会员工作。

一、凡申请加入四平市教育学会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自愿加入本会,承认本会章程;

2. 热心教育工作,愿意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

二、个人会员申请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一份;

2.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一名理事推荐;

3.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3. 获得本会服务优先权;

4.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需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科研任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验,参与学术活动,向本会提交学术论文,提供有关学术资料;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发展个人会员的人数。各县(市、区)30—60名;市直学校15—30名;市直单位3--8名。入会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后重新办理手续。(为保持个人会员人数的相对稳定,以上人数仅供参考,多少不限,仍以自愿为前提。)

六、填报要求: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小二寸照片1张,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填报汇总表,报送电子表同时报纸质加盖公章一份。

七、发展会员时间:从2015年5月1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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