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学校工会将组织全体工会会员参加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举办的《规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工会会员。 二、竞赛方式和起止时间 竞赛主要根据《规定》(见附件)相关内容命题。试题和答题纸在《中国教工》杂志2012年第4期刊登。试题和答题纸可以复印。各工会小组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答题纸交工会办公室,由工会办公室寄至《中国教工》编辑部(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10号 邮编:100865)。 竞赛举办方在阅卷后,于9月份在完全正确的答题纸中随机抽取产生各等次获奖者;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工》2012年第10期刊登,奖品、奖金和证书将于2012年11月底前通过邮局寄送。 三、活动要求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教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助推器,必将对学校的民主建设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各工会小组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参加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宣传,把握精神实质,促进《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会将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和职工大会制度,规范教代会程序,落实教代会职权,依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学校的民主化进程。
校 工 会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校根据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知识竟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 1 .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由教育部第____号令公布。 A . 30; B . 3I ;C . 32 2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____本规定执行。 A .按照;B .不按照;C .参照 3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____的基本形式。 A.民主管理;B民主监督;C .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4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____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A .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B .学校工会;C .学校校长 5 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 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A.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B .相关问题;C 类似问题 6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 的方式做出。 A .提案;B 会议决议;C .举手表决 7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 A 有重点地;B .全面;C .积极 8 .有教职工 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A . 80;B .50; C . 60 9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____。 A .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B .学校自主确定;C .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10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 产生。 A.推荐;B .直接选举;C 间接选举 11.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 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A 性别;B .年龄;C .选举单位 12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休,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____,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A.50 % ;B . 60 % ;C . 55 % 13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____的监督。 A .学校工会;B .学校领导;C .选举单位教职工 14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____,可以连选连任。 A . 3年 ;B. 5年;C.3 年或5 年 15 .教职工代表大会____至少召开一次。 A. 每季度;B .每学年;C .每学期 16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____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A . 2/3;B 半数;C . 4/5 17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占____。 A .半数;B 多数;C . 1/3以上 18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____主持会议。 A.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B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C .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19 . ____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A. 学校工会;B. 专门委员会;C. 工作小组 20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自____起施行。 A .2011 年12 月8 日《规定》发布之日;B . 2012 年10 月1 日;C . 2012 年1月l日 二、多项选择 1 .制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目的是____。 A.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B .完善现代学校制度;C .促进学校依法治校;D 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2 .下列工作内容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是____。 A .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B 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C .审议提案办理情况;D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3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____。 A .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B .代表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交涉;C .对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进行监督;D .决定学校的办学方向 4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____,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A 党委的决定;B. 学校的中心工作;C.校长的意见;D.教职工的普遍要求 5 .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学校工会的工作职责包括____。 A .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B .组织传达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 C .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 D .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6 .学校工会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需要____。 A. 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B .审议上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C 征集和整理提案;D .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三、判断正误 1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要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2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3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4 . 学校提出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 .学校制定或者修订章程,不需要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6 .学校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会议决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7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8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9.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10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11 .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12 .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3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l / 2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14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唯一形式。() 15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承担职责所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应当由学校提供。() 16. 2012 年1月1日起,《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废止。() |